危险货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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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运输一般条件 (CGTA),第 24 条 - 危险品,公报 官方编号 39,478,建立:


  • "乘客不得携带任何可能被考虑的物品带上飞机 作为危险品”,“同样,乘客必须避免登上任何类型的飞机 禁止携带、拥有、交易或消费的元素、药物或物质。任意元素 普通人,其品格可疑的,必须在检查时报告,以便确定 是否可以被允许登机"
  • 同样,委内瑞拉航空条例 110 (RAV 110),第 110.8 节 - 货物 旅客或机组人员携带的危险品,是指携带的所有物品 禁止作为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,如下所列